三个月贩毒四次!大埔这男子,真刑!

掌上梅州讯 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甲以牟利为目的,先后四次将购买来的冰毒分别出售给邓某乙、吴某丙等人,数量累计4克,从中获利200元。2023年4月3日,被告人张某甲因涉嫌吸食毒品被梅州市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甲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业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毒品犯罪的再犯,应从重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张某甲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给予减轻处罚。大埔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甲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毒品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旦沾染,不仅影响吸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更会侵蚀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给家庭带来无尽痛苦。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国家对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增强抵御毒品的意识能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勿以身试法。

通讯员:张俞柳

编辑:李玉培(实习)林仪

审核:蔡颜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