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5月23日,随着一声法槌声响,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的案件在大埔县人民法院百侯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现场三十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2021年10月24日,被告人杨某由于违规驾驶小轿车,致使其与邹某驾驶的小桥车和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邹某等六人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危险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一人重伤、三人轻伤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现场进行了安全驾驶的普法教育活动,以话家常的方式,以案释法,希望群众能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习惯,有效预防道交通事故发生。
“这场庭审让我受益匪浅,先是真实案例再现,现场感受危险驾驶者的悔不当初,再到安全驾驶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了我以后要安全驾驶的意识。不错!”百侯镇居民李先生说道。
通讯员:罗欢
编辑:刘滨 廖志颖(实习)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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