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3月31日上午,大埔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永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兴焕,寻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泉花,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青以及三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刘兴焕、王泉花、王青分别介绍了各院的工作开展情况,三院相关人员围绕全面推进2020年粤闽赣三省五市检察机关联合建立的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针对毗邻区域生态环境特点、红色资源保护和社会治理现状,就如何发挥检察一体优势、系统开展区域协作、提升溯源治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意见》明确了三院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并具体在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共同服务保障跨省跨界区域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接下来,三院将以此为契机,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大协作”保护模式,不断强化履职功能、资源整合,携手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努力为粤闽赣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梅州日报记者:洪国栋
通讯员:刘育波 梁周宝
图片由大埔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编辑:李舒宇 廖志颖(实习)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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