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元小利贩卖手机卡,蕉岭2人卷入电诈案被刑拘

电信网络诈骗中,骗子使用的手机号码大多是通过购买别人开的卡,再一级级流转到骗子手中,用来实施诈骗。

近日,蕉岭公安深挖线索,抓获贩卖手机卡犯罪嫌疑人二人,涉及诈骗案件5宗,涉案金额近10万元。

今年5月,蕉岭公安在侦查一起网络诈骗案中,发现有人贩卖手机卡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有罪必究,除恶务尽,蕉岭公安深入挖掘线索,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利用智慧新警务分析研判,发现黄某明、杨某煌涉嫌贩卖手机卡,于是对其二人立案侦查。8月上旬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明从深圳某小区抓回,8月中旬另一犯罪嫌疑人杨某煌前来投案自首。

经查明,黄某明、杨某煌明知卖给他人手机卡用于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组织他人到手机店开办实名认证手机卡并贩卖。两人先后通过收集、办理家人、朋友及他人手机卡50多张,然后贩卖给他人,获利近2000元。黄某明、杨某煌贩卖的手机卡,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5宗,涉案金额近10万元。

目前,上述二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他人,不但自身面临巨大风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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