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记12分,刚出学习室就“被”事故!梅县区警方破获系列碰瓷案

驾照记满12分被暂扣后

一般人都会打车或搭车

前往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补考

但有仍极少数心存侥幸选择自行开车

近日,梅县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一名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黄某海(男,30岁,清远市英德人),侦破系列专门针对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人的碰瓷案。

“交警,他是没有驾驶证开车的”,今年1月11日上午11时许,事主陈某强因驾驶证被记满12分,到梅州市交警支队处理交通违法(学习)后,驾驶小汽车行驶到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广梅路锭子桥车站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正常变道时,被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追尾。因自己的驾驶证记满12分被暂扣,属于无证驾驶,被人追尾后只能吃个“哑巴亏”,主动提出赔偿对方1万元,然而对方却坚持要赔3.8万元。无奈之下,陈某强只得报警。更蹊跷的是交警到达现场后,对方却在未了解自己情况下向交警举报自己无证驾驶。梅县区交通警察大队接警处理后发现,奔驰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有故意碰撞前车,发生事故后又向对方索要高额的赔偿有敲诈勒索的嫌疑,遂将案件移送刑侦部门立案侦查。经过刑侦、扶大派出所民警调查取证,确定奔驰轿车驾驶员黄某海的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后,于1月14日在梅县一酒店内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去年12月以来,黄某海在佛山某汽车租赁公司租得轿车后,先后来到梅州市、汕头市交警支队,蹲守驾驶证记满12分处理交通违法(学习)后的驾驶人,通过从后面故意追尾碰撞制造交通事故,抓住受害人害怕交警处理心理,索要高额的赔偿,先后向事主巫某、赵某3.8万和1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海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逮捕。

民警提醒:

酒驾、违法开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是“碰瓷”的理想温床,遵守交通规定,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对“碰瓷”敲诈勒索最有效方式。遇到“碰瓷”时要第一时间报警。

编辑:张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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