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召开县级交叉第六轮和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会

日前,平远县召开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六轮和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会。

按照市委和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梅州市第六轮县级交叉巡察及第九轮巡察于8月底结束。县级交叉巡察组和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宣传部、县委办系统党组织、县政府办系统党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委党史研究室等6个县直单位和八尺镇党委、泗水镇党委及辖区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

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市、县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等七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类处置,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彰显了巡察利剑作用。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分别如实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巡察组指出,这次被巡察的县直6个党组织和2个乡镇党委主要存在政治意识有待加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事项边界不清问题;存在思想建设重视不够,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党的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等问题。同时,县委巡察组对泗水镇7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发现:部分村党支部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未能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存在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个别村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水源不足,影响村民饮水安全;存在村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不健全,发展管理党员不严格等问题。针对这些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巡察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力整改。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严格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同时,在反馈会上还着重强调了县委书记宋才华对被巡察单位提出的三个要求:一是增强政治意识,要高度重视反馈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机制,要建立督查长效机制。

平远县委巡察办将按照县委要求对各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此外,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部门处置。

平远县委副书记曾小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万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蔡晓红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了以上巡察反馈会。

见习编辑: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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