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兴宁市气象局近期将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兴宁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抗旱蓄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保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兴宁市气象局将于近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0年8月15日-2020年9月30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兴宁市合水水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兴宁市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直接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市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市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兴宁市气象局

2020年8月12日

见习编辑: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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