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人注意了!驾驶非机动车不能再这么任性了...

掌上梅州讯 “骑自行车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相信不少人在骑自行车过斑马线时,都存在这样的疑问。那么,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到底该如何正确行驶呢?交警部门提醒,驾驶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及共享电动单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则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8月11日下午3时许,交警部门在梅城江南百花洲影剧院附近一路口设卡执法,对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及处罚。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路口一端是百花洲影剧院,另一端是百花洲市场,路口有斑马线但没有信号灯,且人流量较大。在该路口不少市民没有注意路况,直接骑车横过斑马线,被交警抓了个正着。不少市民被交警拦停后仍一脸茫然,表示不知道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在经过交警的教育和劝导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市民才恍然大悟。记者发现,骑自行车的市民在过马路时大部分能够下车推行,但大部分骑共享电动单车的市民则未下车推行,而是选择骑行快速横穿马路,此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对过对斑马线不下车推行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李忠辉告诉记者,非机动车驾驶员骑行通过斑马线时,由于速度较快,过往机动车无法判断其通行情况,容易出现两者互相抢道的现象,进而引发交通事故。他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另外,他提醒,非机动车在机非分离的道路上,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则应靠右行驶。

本报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张冠华

实习生:阙诗意

图片:阙诗意

见习编辑: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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