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有精神病史的男子曾某军到他人店内借钱未果,竟强抢在店内喝茶闲聊的人的钱包并抢走一百元钱,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9月27日上午,家住五华县的有精神病史的男子曾某军到一店内向店主张某借钱被拒绝后,强行将在店内喝茶的曾某平的钱包抢去,并抢走钱包内的一百元。随后双方扭打起来,曾某军打伤曾某平后火速逃离现场。经鉴定,曾某军患有精神分裂症,涉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经鉴定,曾某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曾某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本报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徐冰琪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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