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醒后,口袋千元现金“飞了”,没想到是“熟人”下的手...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相反,以歪门邪道手段

获得不正当钱财

只会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梅江警方通过智慧侦查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破获盗窃案1宗

7月6日上午10时16分,事主高先生到梅江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报警,称其于当日凌晨4时在江北文化公园长廊睡觉,待6时醒来时,发现自己放在衣服左边口袋里的2100元现金不翼而飞,但右边口袋里的2000元现金却还在,以为是自己遗失了,经在公园里多处寻找,均未有发现。接报后,民警向事主详细了解了当时情况,后经分析研判,发现当晚与高先生在文化公园喝酒的温某辉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多方联系及劝说工作后,犯罪嫌疑人温某辉(男,24岁,梅县区人)迫于警方压力,来到东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温某辉如实供述了盗窃事主高先生2100元现金的犯罪事实。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温某辉因近期没有工作,失去收入来源手头拮据,便与朋友高先生相约一起吃夜宵谈心,酒过三巡后已是凌晨0时,高先生称酒没喝够,便又和温某辉来到江北文化公园喝酒,二人喝醉后便一起躺在公园的长廊石凳上睡起觉来。

凌晨3时,温某辉醒来发现高先生还在醉酒熟睡中,顿时生起贼心贪念,“顺手牵羊”拉开高先生衣服左边的口袋拉链,偷走现金2100元,但另一个口袋里的2000元却没有偷走,借机造成遗失的假象。



经民警教育,犯罪嫌疑人温某辉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将2100元退回给事主。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俗话说: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平时应注意“财不露白”

避免人多场合拿出大额现金

引起潜在不法分子注意

此外,自身应该洁身自好

手头拮据也不是小偷小摸的理由

勿因一时贪念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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