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教师有猥亵行为终身禁教

6月1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的,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给予开除处分,同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任何学校(幼儿园)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

编辑:崔亮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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