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防讯抗旱防台风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为做好2020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重点堤围,大中型、重点小型水库防讯行政责任人和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级防讯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0年4月23日
编辑:杨颖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