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任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4月17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龚正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请求;决定任命李干杰为山东省副省长,决定李干杰为山东省代理省长。

会议补选李干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编辑: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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