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人 赶快自查,梅州消防发布10条安全提示,你做到了吗?

掌上梅州讯  近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居民住宅类“小火亡人”事故。对此,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出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发现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谨防“小火亡人”火灾悲剧发生。

据消防部门统计,疫情防控以来我市消防部门共接到火灾报警135起,出动指战员1367人次,出动车辆321辆,疏散被困人员26人。从发生场所看,火灾发生最多的场所为居民住宅,共41起。从发生区域看,五华、兴宁、丰顺占据较大比例,分别为25起、46起、15起。从起火原因看,主要为可燃物火灾和电气火灾共41起。消防部门提醒,春季大风天气多,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今年春季尤为特殊,受疫情防控影响,广大城乡居民居家时间较多,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家庭火灾风险增加。

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类“小火亡人”事故多发,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紧急发布10条消防安全提示:

1、及时清理居室、厨房、阳台、走道的可燃杂物,不要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摆放废旧家具等;

2、注意防范家用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注意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

3、注意燃气使用安全,定期检查燃气管线是否老化,不私自更改燃气管线,厨房用火不离人;

4、利用电、炉火、土炕取暖时,要与周边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在电取暖设备上覆盖晾晒衣物;

5、随意丢弃烟头容易引发火灾,杜绝卧床吸烟;

6、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7、居民要熟悉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确保发生火灾快速安全逃生。如遇火灾,不可贪恋财物,迅速逃生;

8、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居(村)委会要加强防火巡查,及时组织清理公共区域堆放的可燃杂物;

9、关爱鳏寡孤独、老幼病残人员,强化宣传提示和看护措施,帮助检查消除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

10、一旦发现火情应拨打“119”报警,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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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黄日先

编辑: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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