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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认
到案后,违法嫌疑人刘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以为什么都不说就能逃脱法律制裁。此时,民警转变审讯思路,与刘某进行深入交谈,当谈到刘某的家人及今后的打算时,刘某哽咽地告诉民警自己的父亲在他第三次坐牢时去世了,每每想到他都感到万分愧疚,自己没有尽到一点为人子的孝,还让父母蒙羞。对于未来他希望能组建一个自己的家庭,过上安稳的生活,但是已经没有信心了。
听完刘某的一番话,民警鼓励他梦想是可以实现的,但现阶段首先要做一个守法的人,其次要做一个勤劳的人……经过几个小时的交谈,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民警坦白那5只鸡确实是他偷的,因为疫情缘故几个月没有开工,他没有收入来源,于是就动起了歪心思。
写下悔过书
通过民警一番劝导,刘某写下悔过书决心痛改前非,并主动向事主赔偿了800元的损失。目前,刘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事后,民警与事主黄先生取得了联系,黄先生接到民警的电话时说道
没想到5只鸡这么小的案子公安机关也这么重视,我知道小偷肯定能抓到,但没想到这么快,而且还追回了损失。
近日,黄先生带着一封感谢信,来到城北派出所,将信送到了办案民警的手中,对民警快速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这是一宗普通的偷鸡案,但又有其不普通之处,嫌疑人刘某的经历为大家敲响了警钟:
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
就是做一个守法之人
如若触碰法律底线
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再简单的梦想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通讯员: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 郭子谦
实习编辑: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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