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春播备耕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蕉岭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涉“三农”案件执行力度,保障备春耕生产。近日,该院依法对一起涉农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用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助力疫期期间的春耕复垦。
据悉,2019年6月,徐某文在徐某、黄某的菜地围墙铁门前堆砌了长约3.95米的砖墙。因该砖墙阻碍了通行,徐某、黄某多次与徐某文交涉未果后,遂于同年8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文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应当排除妨害,拆除砖墙,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徐某文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徐某、黄某遂于2020年1月6日向蕉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分析了解案情,鉴于该案关系邻里和谐,法官便多次联系双方,耐心沟通,希望通过和解执行化解纠纷,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虽然避免人员聚集是疫情防控的红线,但春耕对于农户而言是耽误不得的大事。蕉岭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拆除砖墙,经周密部署安排,近日,该院组织执行干警到现场强制执行,并邀请村委会干部、网格协助员协助执行。现场执行中,被执行人欲阻扰执行,被执行法官及时制止。经执行法官“面对面”的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缓和了情绪,不再阻挠执法。经过约两小时的雨中奋战,案件成功执结。
本报记者:廖键
通讯员:徐玮珍
图片:蕉岭法院提供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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