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的中小企业 可按规定补缴缓缴“五险一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梅州不少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用人压力。

记者从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省人社厅《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等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努力保障企业科学有序稳定复工。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补缴“五险一金”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大部分企业于2月10日开始陆续复工复产,个别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运营,资金相对紧张,政府部门对这类企业有无相关扶持政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补办补缴不加收滞纳金。期间,相关待遇正常享受;未能及时办理申报社保待遇的,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按规定补办后,补发相关社保待遇。不影响参保人个人权益记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按时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办理补缴。相关补缴业务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完成后,视同正常缴存。同时,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按规定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灵活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除了补缴缓缴“五险一金”,还有哪些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方面,根据国家规定,各行业根据工伤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同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经测算,一年为全市企业减负约3000万元。

失业保险方面,今年,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同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经测算,一年为全市企业减负约3000万元。同时,继续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梅州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经测算,实施该政策我市将超过100家企业可享受,返还资金超过900万元,惠及企业职工超过2.7万人。

发放稳岗补贴并实施企业适岗培训补贴政策

一些企业表示,员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需照常支付工资,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政府部门能否帮忙“买单”?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为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轻工资支付压力,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企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享受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具体金额根据其实际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天数据实计算。

人社部门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鼓励企业依托技能培训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规范的网络培训平台,广泛开展线上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按有关“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的规定据实给予培训补贴,实现停工复工培训不断。

本报记者:严海苑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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