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企业看过来!“税务温度”: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发票用量够不够?税收业务办理方面有什么需求?生产经营有什么困难?”连日来,梅州税务部门积极主动联系企业,了解连续生产和复工复产的情况,收集涉税诉求,让企业在疫情严峻形势下感受到“税务温度”。

9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我市税务部门推动政策落实,创新服务举措,既助力疫情防控,又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经济平稳发展。

迅速宣传政策措施增强企业信心

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要求,2月1日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简称“税务十条”),梅州市提出在防控疫情特殊时期为企业纾困和减负。

记者看到,税务部门的这些措施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租金、税费和违约风险等问题,省政府印发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

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

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

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税务十条”提出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研究实施对其充分释放产能的“特事特办”支持措施,优先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和其他未能及时充分复工复产的企业,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落实好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注重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际,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和政策宣传辅导。

梅州市税务局迅速通过权威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税务十条”,在“梅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组织人员对这些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在《梅州日报》刊登并详细解读,让广大企业尽快知晓,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平稳发展的信心。

主动联系创新举措提供“非接触式”服务

我市各级税务部门创新服务举措,主动和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生产情况开展摸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宣导政策,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梳理税费政策。

为减少人员集聚和对复工生产企业的干扰,我市税务部门在特殊时期通过电话、微信等“不见面”方式向广东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华县百洁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生产情况,征集涉税诉求。

广东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聚维酮碘系列消毒产品已被广东省列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物资。了解到企业复工情况后,梅江区税务部门向该公司宣传“非接触式”电子办税渠道、申报期延期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等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电子渠道报送报表,帮助企业解决总部需报送纳税申报表盖章问题。“税务部门及时主动问需求,让人感觉很暖心!”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由衷心地说。

梅县区税务局率先推出由邮政渠道为广大纳税人开展不见面申领发票便民服务,于5日顺利寄出了第一批邮寄发票,尽快满足企业用票需求。

兴宁市税务局积极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公众号、个税APP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密切联系与疫情相关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活物资供应企业、公益捐赠企业和个人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等行业,努力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则减、能扣除就扣除”,筑牢企业发展后盾。

“我们通过微信、电话等‘非接触’形式把政策措施推送给纳税人,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全力满足企业的涉税费需求。”大埔县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了解到大埔县医药公司捐赠4000个口罩给该县红十字会后,第一时间对该企业进行“点对点”服务,详细询问企业发票使用及供应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企业宣传捐赠的税收政策、涉及的税前扣除等相关其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梅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各级税务部门将对摸查的企业在梳理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精准辅导和落实政策,进一步支持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助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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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怡

通讯员:曾文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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