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客家解法”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客家文化融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和谐稳定
梅州被誉为“世界客都”,客家文化积淀深厚、多姿多彩。近年来,梅州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将客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人民调解工作,巧用客家家训、歌谣、谚语等,用客家的语言为客家百姓说法解纷,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客家解法”,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为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调解人员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梅州市司法局供图)
巧用客家家训挽回亲情
客家家训是传统中国家训文化的代表之一,是客家文化的精髓,蕴含着客家人忠孝为本的家国情怀、亲善睦邻的行为规范、克勤克俭的生存智慧,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百善孝为先”“还生都唔孝顺、死列哩骗鬼神”“千跪万拜一炉香、唔当生前一碗汤”……2022年4月,兴宁市大坪镇丘某甲、丘某乙、丘某丙、丘某丁四兄弟因赡养母亲问题产生极大分歧,大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介入调解。调解员结合客家家训等进行说教,告诉丘某四兄弟赡养父母既是法定的义务,更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具体行动。最终,兄弟四人纷纷认识到自己的过错,重归于好的同时就赡养母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让母亲享受天伦之乐。
近年来,梅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搜集、整理民间流传的具有客家元素的调解古训,组织编写“客家家训三字经”,将客家家训融入人民调解过程中,引导双方当事人学家训、守家训,给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争端降温,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梅州发放含有“客家家训三字经”等客家元素的调解宣传资料4000余份。
巧用客家贤能解身边事
客家人常常以祖宗的善行懿德熏陶后人,以先贤的优良品格教育后人。在新时代,当地的贤能包括“叔公头”等,有着群众基础好、道德威望高、信息来源广、知识水平高等优势,他们在做群众工作、调解纠纷时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张炽昌是一名司法局退休老干部,也是一位在调解领域服务奉献30多年的“老专家”,调处矛盾纠纷专业高效、有理有据、依法依规。因为张炽昌关心群众家长里短,与群众关系密切,当地群众亲切地喊他“炽昌哥”。当地群众也习惯了有纠纷就找“炽昌哥”,无论大小矛盾到了“炽昌哥”手里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以张炽昌的名字命名的兴宁市“炽昌工作室”也是我市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的一面旗帜。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作为创新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市已有23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同时积极吸纳农村“五老”“新乡贤”和专兼职网格员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贤能之士的作用,且他们就生活在身边,人熟、情况熟,可经常性开展日常排查活动,就地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巧用客家谣谚奏“和谐曲”
客家歌谣是客家人的共同记忆,也是调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突破口、切入点。
大埔县司法局桃源司法所就在2022年成功调解一起工地赔偿纠纷。湖北籍的王某驾驶货车不慎将桃源人陈某工地上的钢槽压弯,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没达成一致,选择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桃源司法所所长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先将双方责任厘清,然后与双方说情理。“我们客家人有一首叫《客家妇娘》的歌谣,里面唱到‘人客来到,细声商量;鸭卵炒粉,咸菜煮汤;若有酒肉,让客先尝;热情款待,面上有光’,说的就是我们客家人好客的真实写照。”司法所所长表示,王某千里迢迢来到我们桃源打工不容易,我们更要展现客家人的好客民风。经过司法所所长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陈某深受感触,自愿将赔偿金额减少一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官司好打,狗屎好食”“一场官司一场火,做到岸多都磨用”……这些具有乡土气息的客家谚语都是劝诫百姓以和为贵,蕴含着客家人特有的生活方式、精神价值以及文化意识,并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具有新的生机和活力。据了解,面对我市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而司法资源相对有限的实际情况,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联合人民法院在全市未设立法庭的镇(街)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在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让大量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客家谚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知识等有机结合,弘扬“无讼”理念,让“人和”深入人心。
一系列矛盾纠纷“客家解法”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年均调解纠纷约1.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5%以上。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凌远维
点亮高墙内的希望之光
——记“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钟炎枢
“哐当”一声,铁门关上,高墙内外成了两个世界。外面车水马龙,里面肃穆森严,在这两个不同空间转换中,梅州市看守所副所长钟炎枢忠诚履职、扎实工作,用心用情守护高墙内的安稳,也点亮了被监管人员的希望之光。
“很多刚进看守所的被监管人员情绪不稳定,有闹的,有想不开的,有不服管教的,甚至还有自残的。”钟炎枢从警33年,从事监管工作也有10年。面对各种各样的情况,他和同事总会想方设法去化解。

钟炎枢与被监管人员交谈了解情况。(通讯员供图)
2021年4月,因涉嫌开设赌场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周某某,精神状态非常差,医生给她检查时发现她曾经长期服用抗抑郁症的药物。刚被羁押时,周某某经常“冷脸”面对管教民警的关心,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与管教民警对抗,不积极配合治疗,也不愿意同监室的其他人员交流。钟炎枢与管教民警、驻所医生积极研究对策,对症下药,不厌其烦地对她进行思想疏导,稳定周某某的情绪,并安排女民警与她交流谈心,宣讲法律法规,鼓励她正确面对人生错误。考虑到她身体状况较差,钟炎枢积极安排医生为她调整饮食方案。
钟炎枢和管教民警对周某某的一系列关心关怀,悄悄融解了周某某冰封的心。她逐渐敞开心扉,讲述了自身患抑郁症、与丈夫离异、父母常年患病和孩子年幼的现实情况。沟通多了,周某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病情也稳定了起来。她开始主动融入集体生活,积极配合管教工作,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多了起来。
2022年1月,看守所收到了周某某托家属送过来的一面锦旗以及亲手写的感谢信,锦旗上面绣着“管教真情感化,执法规范文明”12个金灿灿的大字。
“在这里的几个月,是我人生最灰暗、最无助的时候,你们的一杯热茶、一句暖心的话都能让我感动不已,都能让我重燃对未来的希望。”周某某在信中表达了对钟炎枢和同事的感激之情,“谢谢你们教会我很多东西,让我越来越清楚自己的人生道路,想感谢每一件温暖的事,想报答每一个帮助过自己的人……你们不吝啬信任和真诚,让我感到家人般的温暖!”
了解被监管人员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研究对策、思想疏导、稳定情绪、交流谈心、改善伙食、鼓励他们正确面对人生错误……钟炎枢以身作则,与所里的同志并肩作战,及时解决危难险急的工作任务,扛起监所的平安重任,就连休息时间都在思考如何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措施,将善与爱的种子播撒到被监管人员的心田,有力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得到领导同事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钟炎枢荣获个人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7年被评为全国公安监管成绩突出个人,2023年又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房炜婵
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启动
凝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掌上梅州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梅县区检察院在梅县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加强与区委平安办、区未保办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成立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并于5月16日正式启动。
据介绍,“扬帆联盟”由梅县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和人社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等15个单位和团体组成,目的是凝聚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全面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建设,织牢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为更好地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衔接配合,增强协同联动成效,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梅县区委平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商讨,出台了《关于成立梅州市梅县区未成年人保护“扬帆联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留守儿童网格化管理、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等9项工作任务,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平安梅县、法治梅县建设。
结合实际情况,梅县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镇(村)网格化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等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护童观察员”工作机制,由网格员作为护童观察员,提升关爱和帮扶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刘晓 辜颖珊
五华法院开展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到位金额255万多元
掌上梅州讯 从5月8日开始,五华法院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申报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在“拘留周”中,拘传32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2辆,共结案38件,其中执行完毕12件,执行和解15件,执行到位金额255.57万元,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家住五华县棉洋镇的曾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邹某借款145万余元,但是借款到期后经邹某多次催要,曾某均拒不偿还借款,甚至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曾某释法明理,表示如果再不执行将强制查封其经营的石材厂的机械设备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拘留周”的压力及机械设备被查封对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曾某主动上门与邹某和解并现场给付145万余元。
在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古某华欠古某喜借款169250元,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询相关系统后未发现古某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联系古某华沟通解决方案,古某华称其因经济困难无法偿还但会积极找亲戚朋友筹款还钱,并提出想与申请执行人古某喜协商偿还11万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当面协商,但申请执行人拒绝以11万元结案,协商未果。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古某华时,其情绪激动并把执行法官的电话拉黑,试图通过玩“失踪”逃避执行。5月8日,在“拘留周”的第一天,经仔细摸排,执行法官得知古某华在华阳家中,遂组织人员到其家中,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依法查封了其妻子名下的一辆汽车。
接下来,五华法院将牢固树立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巧用司法拘留、预处罚等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及时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徐冰琪 翁暖
编辑:刘滨
审核:蔡颜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