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丰顺县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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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28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1月9日9时起,调整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汤坑镇石桥村;

汤西镇石江村、和安村、双湖村、新湖村片区;

汤南镇阳光村、新埔园村、汤光村、东方村、长坑村、新铺村部分区域(龟山、石门佃、大草埔、新村、新华、 仁美)、隆烟村部分区域(溪口、龙溪、太平、新高美、狮脚)、新龙社区(东至广梅汕铁路汤南段、南至汤南法庭、西至榕江北河、北至翡翠东方)。

以上区域由“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调整为“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各类经营单位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扎堆。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自觉测量体温。

特此通告。


丰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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