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梅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提醒

掌上梅州讯   10日,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寒假将至,学生家长应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不盲目参加培训。自2022年1月1日起,梅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信中还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要求等作了明确说明,该信全文如下: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校历即将翻页,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我们在此温馨提醒:不盲目参加培训,不为焦虑买单,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如确需培训,请务必知悉:

一、重大变化:自2022年1月1日起,梅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机构须符合:一是证照齐全, 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些证照都要求在机构办学场所张贴。二是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是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四是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五是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六是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七是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三、自我防护: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我们呼吁您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对不符合以上提醒事项诱导您缴费的,您应该:拒绝缴费!

家长朋友们,“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家长朋友们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的育儿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还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真诚地希望能与每位家长、每个家庭同心、同力、同向、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梅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李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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