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解工作室变身矛盾化解“专家门诊”!梅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打造一批个人调解品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梅州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调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和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打造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室品牌,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

“把脉问诊”化解矛盾促和谐

“我们整栋的业主都同意了,所有的程序也都走完了。”“受益的是你们,对我来说,出入车库的影响就大了。”

前段时间,梅江区三角镇某小区7栋全体业主欲加装电梯,住在隔壁栋的业主以影响车库使用为由表示反对。双方争执不下,加装电梯施工进度受阻,遂到三角镇邓燕红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历经两次调解未果,邓燕红与辖区城建办、综治办等部门工作人员会商研判,通过多方位的沟通协调,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大家都是邻居,要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业主来说是好事,政府也有政策鼓励,但是电梯增设的位置也确实影响李先生的车库出入,双方都要换位思考一下,大家只有心平气和才能解决问题”……

在第三次调解会上,邓燕红及其工作室调解员继续用好公平、公正、公道、公心这杆秤,从近年来法院相关判决案例、政府政策、维持邻里关系等方面着手,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适当补偿的共识,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梅江区作为梅州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梅江区司法局副局长沈利梅介绍,根据实际情况,该局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熟悉社情民意的示范效应,积极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邓燕红调解工作室”是梅江区三角镇首个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调解室。

作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邓燕红勤于走在群众身边、听群众心声,善于将法律的思维贯穿于群众矛盾调解过程中,让法、理、情相互交融,让当事人在每一个调解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治的温暖。“每次为群众化解完一宗纠纷,就很有成就感,心里特高兴。”邓燕红深有感触地说。

创新举措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邓燕红个人调解工作室是梅州市创新调解工作形式的一个缩影。为打造一支德能兼备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行动。  

在政策保障层面,梅州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法规范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设立、命名、管理、保障,让个人调解工作室有了“行为规范”;在人才选配方面,各地选取调解经验丰富、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较全、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调解员为个人调解工作室设立人,为工作室调解员队伍赋能蓄力;在品牌塑造方面,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地域特色和个人影响力,着力培育“品牌化+特色化”工作室。

目前,梅州各县(市、区)共设立了23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如大埔县茶阳镇的“西叔”(徐振西)、兴宁市宁中镇的“炽昌哥”(张炽昌),他们是有着30多年调解经验的“专家”,无论大小矛盾到了他们手里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今,个人调解工作室已成为梅州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方式,成为化解百姓身边烦心事的“专家门诊”。截至目前,全市个人调解工作室累计成功调解纠纷1596宗。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梅州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邱小军表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红色基因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用专、精、新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用情、理、法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祥和,努力推动梅州苏区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梅州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注入硬核力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 :凌远维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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