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一男子两次醉酒驾驶,每次都在同一路段睡着!

掌上梅州讯 三年前,梅州市丰顺县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汽车在等红绿灯时睡着,被丰顺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刑。谁料该男子不知悔改,三年后重蹈覆辙,再次醉酒驾车在同一路段睡着,幸好被路过的群众及时发现并报警,没有酿成交通事故。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武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2年5月14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武与几个朋友在饭店吃饭喝酒后,独自驾驶小型轿车从丰顺县汤坑镇沿江路往汤坑镇罗湖路方向行驶,行至罗湖路罗湖桥头路段时,酒劲上头,就在车上睡着了,后因群众发现异常报警被执勤交通警察查获。经鉴定,从刘某武的血液样本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419.9mg/100ml,案发时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同年5月31日,刘某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刘某武交代,其驾驶证因三年前醉驾被吊销,此次属于无证驾驶。戏剧性的是,三年前,刘某武同样因为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同个路段等红绿灯时,酒劲上头睡着了,后被群众发现异常报警。之后,刘某武被丰顺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洪燕 蔡庆省

编辑:梁志航

审核:宋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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