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教育局发了个减负公告!事关所有中小学师生、家长...

梅州市教育局于近日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开征求《梅州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意见稿”)


梅州市教育局官网截图

该意见稿共包括27条具体措施,涉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化考试招生改革等多个方面。

都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

招生

▶ 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 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 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教学

▶ 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考试

▶ 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及初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 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科组协调,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学生作息

▶  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4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

▶  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

▶  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 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  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不做“刷题机器”。

▶ 教师不得组织、介绍、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编辑: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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