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广东省节水型城市!


资料图(吴腾江  摄)

掌上梅州讯    记者从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考核和综合评定,梅州市被命名为广东省节水型城市。

据了解,今年7月20日至2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一行来梅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评审。在梅期间,专家组一行分生活组、综合组、工业组3个小组,前往我市15个考察点位,通过现场考核、听取汇报、审阅材料、专家评审、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我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详细了解我市节水工作、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器具推广等方面的情况。在座谈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梅州市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现场验收。

近年来,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在创建组织体系、节水管理制度、节水宣传形式等方面可圈可点、成效显著。今年8月24日,为激励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梅州城区节约用水奖励制度》,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梅州市城市建成区内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可以申报节水型载体(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奖和节水先进个人奖。节水型载体(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奖按照最高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节水先进个人奖按照最高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市节水工作成果,以更加丰富多彩的形式、贴近群众的活动持续增强市民节水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多举措开展节水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节水成效,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此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以下是通报全文↓↓↓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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