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对酒驾醉驾必须坚持“零容忍”

■ 刘燕花

据《梅州日报》报道,在“酒驾入刑”法规早已实施多年的背景下,我市酒驾、醉驾案件依然频发,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据统计,近三年来梅江法院审理了270宗因酒驾、醉驾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2022年仅过半年,危险驾驶案就达21宗。

虽然酒驾醉驾法律治理长达11年,但此类案件依然频发,这再次折射出部分民众法律意识仍缺乏、侥幸心理仍占上位,法律刚性实施仍需驰而不息。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公民必须恪守的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会面临罚款、记分、吊销驾照、拘留等行政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更是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失去人身自由。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虽然家喻户晓,但仍有部分民众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不碍事”“自己车技杠杠,不会出事”“离家那么近,应该没事”“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正是由于这些侥幸心理作祟,酒驾醉驾事故侵害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伤害了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如何有效遏制、消灭酒驾醉驾侥幸心理,仍需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抓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运用民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大对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真正深入人心,成为民众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酒驾醉驾的法律治理,离不开执法机关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刚性实施。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公正执法,坚持不懈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出现一起,严惩一起,坚决捍卫法治尊严,为民众出行营造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刘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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