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打击“刷单”电诈需多管齐下

■ 杨在峰

据《梅州日报》报道,近日,林女士在玩手机时被人拉进一个微信群,在群内领取红包后,有人说可以兼职刷单做任务领佣金,她便尝试按照对方要求做任务,通过淘宝商家关注对方指定商户,并成功领取了佣金。之后做任务时对方称需要做优质连单任务,她便按照对方要求进入网站,多次输入刷单所需要支付的金额后,对方称还需要补单,林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被诈骗金额共计43万余元。

“刷单”是指电商付款请人假扮顾客购买商品,但实际上并不真正发货,仅仅是在线完成的“空交易”,是电商为了提高销量和好评率的一种不合规行为。而“刷单诈骗”犯罪嫌疑人主要是以“高回报、工作轻松,躺赚”为幌子,引诱一些没有固定职业或者是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及家庭主妇加入预先设置的QQ群或微信群,利用预先垫资、事后结算的方式欺骗垫资款。

毋庸讳言,“刷单兼职”电诈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电商行业刷单已形成了广泛的灰色利益链。靠刷单来实施诈骗已经成为不少电商牟利的重要渠道。

事实上,刷单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非法商业模式。刷单客选择刷单、欺骗消费者作为自己的工作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此无论是刷单还是选择刷单,两者都已违法。即使作为受害人,刷单客也很难获得社会公众的谅解。

打击“刷单兼职”欺诈刻不容缓。职能部门有必要强化行业立法,完善法规建设,改进电商平台的评估机制,严惩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同时,电商行业内部要不断增强技术识别与纠错手段,如大力研发检测刷单行为的防治系统,针对订单、爆品秒杀、虚假交易这三个方面进行更为有效的监控,加大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拓宽交易双方的反馈机制和申诉途径,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此外,消费者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增强鉴别能力和法律意识,减少跟风心理。求职者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对于那些“动动手指就赚钱”的说辞保持高度警惕,善于识别不法之徒设置的套路,避免落入欺诈陷阱折财又伤神。多方协力,齐抓共管,才可为电商行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林晓萍

(作者:杨在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