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你最近是哪个?首批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名单出炉!

掌上梅州讯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批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首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名单,并就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纪念园、叶剑英纪念园、客天下·平远梅畲田园综合体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综合基地等39家单位入选首批梅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名单。其中,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25家,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14家。

《通知》要求,各市级基地、营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结合当地实际,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凸显“客家+红色+教育+N”的办学特色,对标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相关举措,加大推进未成年人进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参观研学,提高学生知行合一的综合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增效发展。

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充分利用市级基地、营地资源,结合中小学课程教学需要,注重结构性、科学性、趣味性和参与性,灵活安排研学教育实践时间,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将实行“摘牌退出”机制,即市级基地、营地评定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自名单发布之日起算。3年有效期内,市教育局每年年底将组织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值按总数的 3:3:4 统计;3年有效期满,市教育局还将对全部基地、营地组织复核。复核出现不再符合基(营)地申报条件、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发生严重负面舆情事件、发生严重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等情况的市级基地、营地将予以摘牌处理,并自摘牌之日3年内,市教育局不再接受其申报市级基地、营地。

本报记者:林婉萍

通讯员:冯伟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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