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无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黄某某还违规操作焊接,致使牵引车油箱爆燃引起火灾致一人死亡。近日,梅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2019年4月起,黄某某在梅江区城北镇明阳村某汽修店上班。2019年10月18日16时许,汪某亮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来到黄某某所在汽修店安装汽车蓬布。黄某某在无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焊接在牵引车油箱正上方蓬布固定铁架时,电焊产生的高温且带有明火的焊渣,溅落在油箱上引起油箱爆燃引起火灾,造成被害人严某明当场死亡,黄某某左脸烧伤,并导致相邻的两家汽修厂内物品被烧毁。
案发后,黄某某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黄某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本报记者:王丽莉
通讯员:陈琳
编辑:黄振韬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