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1人,查扣野生动物83只!丰顺公安在行动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丰顺公安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加强涉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摸排及破案攻坚工作,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丰顺公安森林分局共破获涉野生动物案件8宗,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处罚6人,查扣野生动物83只,救助蟒蛇25条,并选择环境适宜的地方对查获、救治的野生动物予以放归大自然。

为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丰顺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走私、收购、贩卖、运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理取缔野生动物集散、交易、消费市场。

行动期间,该局深入清查各类重点行业场所,坚决遏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防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生产、经营、运输、销售、购买、利用等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该局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通过官方新媒体、本地自媒体等途径推送《关于公布丰顺县公安局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舆论声势,形成全县“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价值认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开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公安机关严打声势。

至目前,该局共出动警力1172人次,清查酒楼、饭店、市场等有关场所1626间(次)。

逐一与辖区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场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

接下来,丰顺公安将一如既往地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丰顺县生态资源安全。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3月1日,丰顺公安森林分局在丰顺县汤坑镇开展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依法查处无视政府在新冠肺炎期间作出的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相关规定非法售卖15只画眉鸟的徐某。次日,该分局联合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将查扣的画眉鸟放归大自然。3月20日,警方依法对徐某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0年3月,丰顺公安森林分局接到上级移交线索,依法查处于2018年以邮寄方式非法获得象牙项链一条的徐某某。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条象牙项链为现代象(现代象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象牙制品。

案例三:

2020年2月15日,丰顺公安森林分局在丰顺县汤坑镇河滨路某菜馆现场查获“银环蛇”酒制品。经查,该店涉嫌经营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银环蛇”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由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

实习编辑:丘煜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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