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美丽乡村带动“美丽经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掌上梅州讯  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映平参加活动。

视察组先后到平远县上举镇石角村、畲脑村和仁居镇仁居村以及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等地察看农村外立面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情况,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据了解,市委、市政府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全市2050个行政村、11522个自然村全域铺开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176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全市“三清三拆三整治”、村道路面硬化、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集中供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立保洁机制完成率均为100%。

视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效,认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点带面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有了较大改善。视察组建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和统筹各类资金,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要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破旧泥砖房整治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环境提质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以美丽乡村建设带动“美丽经济”,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


本报记者:严伟涛

通讯员:钟宇亮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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