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如何处理?建设国家储备林有什么意义?这儿有答复 ↓

日前,市林业局局长詹庆东一行作客“行风热线”节目,就有关我市森林资源管护、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山林纠纷、林权改革、林业执法、森林防火和国家储备林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四类野生动物已明确禁食

有市民咨询,今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明确了禁食四类野生动物范围。请问是哪四类野生动物?林业部门对我市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所进行了摸底排查吗?目前梅州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已经养殖了的是否要全部退出?怎么处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

上线嘉宾答复,今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明确禁食四类野生动物范围:一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二是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三是所有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四是禁止生产、经营使用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使用非食用利用目的猎捕、人工繁育、购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一律禁食,也不能以食用为目的进行养殖。

据统计,我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有159家。目前已对全市人工训养、养殖、饲养场所进行就地封控隔离,做到“四个禁止”,即:一是禁止贩运,二是禁止出售,三是禁止食用,四是退出机制落实后,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圈(训)养。针对已经养殖了的是否要全部退出,这个要分类处理:一是以食用为目的的必须全部退出;二是以科学研究、物种保护等为目的的可继续养殖,如饲养豚鼠等用于药用的可不用退出。另外,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要分类处理。通过检疫的、健康的、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放归大自然。珍稀的濒危重点保护动物,如受伤的要移交收容点进行收容救治后放归。

国家储备林建设可带动就业发展经济

市民张先生问道“去年看到新闻,听说广东首个国家储备林项目在梅州落户了,请问在梅州搞国家储备林建设有什么意义?群众有什么好处?”

上线嘉宾回复,国家储备林项目是我市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的内在需要。梅州市森林面积较大,森林覆盖率高,但树种结构较为单一,马尾松和桉树纯林比例较高,单位蓄积量偏低,亟需提升森林质量。国家储备林基地通过实施间伐、修枝、补植、施肥等抚育或改培措施,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混交林,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活立木蓄积量,有效提升森林质量。国家储备林项目是建设“山水森林客都,宜居生态梅州 ”的有力保障。梅州市历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梅州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加快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通过国家储备林基地的建设,提升森林质量,坚守生态环保底线,积极推进城乡环境提质。同时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生态产业强势,大力发展林木培育、加工、制造和森林旅游康养等产业,带动就业,促进规模集约经营,提供更多就业增收致富机会,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对梅州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本报记者:李玉娇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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