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湖北人员安全有序返(来)五华的通知 各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县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湖北人员安全有序来粤返粤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56号)和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全力做好湖北人员安全有序返(来)五华,推动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湖北省除武汉外,其他低风险地区返(来)五华人员的管理
(一)持“健康码”绿码的人员。
1.一般职业人员按照县相关部门要求,体温检测正常即可安全有序返(来)五华,不需要提供其他健康证明、不用实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但应主动向社区、用人单位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并做好14天健康监测申报。
2.对在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要按照高于社会面的防护要求,在返岗前进行核酸检测,呈阴性者方可返岗。
3.对14天内从湖北返(来)五华人员因发热到医疗机构就诊或到药店购买退热药的,应及时隔离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持“健康码”红码、黄码及无码的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暂缓返(来)五华,若经县有关部门排查发现仍有此类人员,以及发现有未申报“健康码”的人员,应及时就地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措施。
(三)对集中隔离人员的管理。
1.对湖北返(来)五华的痊愈出院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措施。
2.对原集中隔离的湖北返(来)五华人员继续实行原有的隔离政策,又若是“健康码”绿码人员,且集中隔离4天内,经两次核酸检测(于返〔来〕五华当天、第4天分别检测一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则允许其进行居家隔离10天。
(四)对在湖北待返校学生的要求。
统一按照教育部“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要求暂不返(来)五华,具体返(来)五华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二、相关费用问题
(一)关于医疗费用。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被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的食宿等相关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涉企业的由所在企业或其个人负责)。对确有困难人群,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认定符合条件者,可酌情减免费用。
(三)关于核酸检测。所有湖北返(来)五华人员均应接受免费核酸检测。
三、落实防控责任
(一)各镇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并做好对涉湖北有意返(来)五华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配合相关部门,提前申请“健康码”信息,有序安全返(来)五华,并要求各村(社区)做好“一人一户一车一档”和用人单位做好“一人一档”健康监测管理,同时要求人员不在集中管理场所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等人员集聚性活动。
(二)各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必须责任落实到位。对湖北返(来)五华人员须居家隔离的,必须保证一人一间房等居家隔离要求,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和“三人工作小组”工作要求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控,并做好健康告知。
(三)宣传部门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短信提示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向湖北返(来)五华人员宣传“健康码”信息,提升普及率,充分发挥“健康码”作用,按照“红黄绿”三色分类处理。
(四)卫生健康部门等要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鼓励隔离人员保持乐观积极心态,配合医学隔离观察,防止出现次生意外事件。
(五)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责任,要求员工返工前主动提前申请“健康码”,并把相关信息报村(社区)和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员工“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和健康状况“每日一查”,不参加聚餐聚会等人员集聚性活动,于3月23日前与相关企业等签订责任书。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编辑: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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