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宣传贯彻工作会

掌上梅州讯   14日,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组织梅江区、梅县区两区政府召开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宣传贯彻工作会,宣传贯彻市政府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市直单位相关负责人、梅县区、梅江区及相关单位和乡镇(高管会、办事处、街道)、村(居)相关负责人等共约190人参加。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公安局介绍了扩大梅州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的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就烟花爆竹禁放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解读,使参会人员对《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实施的背景、内容、要求等有了详细的了解。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实现禁放宣传入村入户入小区、入厂入店入学校,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在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整治措施公告,不断将禁放宣传工作推向深入,充分营造浓厚禁放氛围;要对重点时段,即在春节、元宵期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

本报记者:吴丽伶 杨敏

编辑: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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