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次参加省市协同立法,传承发展客家菜将“有法可依”!

7月28日,《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率先在全国就促进菜系发展专门立法,以“1+N”模式推进省市协同立法,梅州为“客家菜”制定地方性法规就是省市协同立法的重要一环。

成立工作专班

助推高质量立法

客家菜是粤菜三大流派之一,是中原客家祖先迁徙南方定居后,在传承中原饮食文化基础上融合各地食材和饮食习惯而创造的一种特色饮食文化。然而,当前梅州客家菜产业存在投资不足、总量和市场偏小、发展要素不足等问题,客家菜烹饪技艺传承创新少,绝大多数餐饮企业属家庭式、个体户经营,发展动力不足。

“开展梅州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立法,有利于解决梅州客家菜在文化传承、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拓宽城乡就业创业渠道、促进客家菜及相关产业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共同富裕也具有深远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远东表示。

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部署会,成立了立法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委托嘉应学院立法基地进行起草条例草案。接着,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到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大埔县以及市人社局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于6月29日召开常务会议通过条例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7月上旬,立法专班召开改稿会,根据前期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情况,对条例草案逐条逐项进行研讨。7月15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7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省市协同立法

弘扬粤菜(客家菜)文化

协同立法是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广东粤菜立法通过“1+N”模式(“1”是由省制定一部《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围绕粤菜产业发展、粤菜技能人才培养、传承弘扬粤菜文化等内容开展立法;“N”即由相关地市制定若干部具有地域特色的粤菜立法),推动省市协同立法。梅州与佛山、潮州、汕头、江门等地启动地方菜立法工作,成为省市协同立法的具体实践。

“这是我市首次参与省市协同立法。”杨远东介绍,在协同立法项目推进过程中,我市与省人大社会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保持密切沟通,按时按质完成省专班交办任务,积极学习省专班经验做法。此外,我市主动与江门、佛山、潮州、汕头等市深入开展粤菜协同立法交流,与佛山人大协同开展立法调研,实地了解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围绕推动粤菜发展立法工作与梅州职能部门座谈交流。

立法要从大局和实际需要出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苏平告诉记者,一方面,我市把粤菜、客家菜发展相关决策部署作为地方立法依据,落实到条例制定过程,从对上位法的落实细化中、从地方实际需要中寻找客家菜的立法空间;另一方面,条例草案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关注当前客家菜传承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力求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进一步融合。“接下来,我们计划到兄弟市学习,加强协同立法和工作沟通联系,继续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杨苏平表示。

培育特色品牌

预制菜列入条例草案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消费者就餐习惯的改变,预制菜越来越受到消费者欢迎。广东开全国先河,系统化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今年3月出台了《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作为客家菜之乡,梅州正乘着预制菜产业的政策东风,政企合力、蓄势发力推动客家菜预制菜产业发展。“预制菜已被列入条例草案,这将是对预制菜品牌培育和研发的强力加持。”杨远东说。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共有二十五条,主要内容有名菜名录、制作技艺传承、文化品牌和商业创新、人才培养与创业、预制菜、产业融合、对外交流等,重点突出预制菜等新兴领域与农业、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就业创业和乡村振兴。

条例草案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梅州客家菜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研发以本地区农副产品和水产品为主要食材的方便菜肴、方便主食、自热食品、即食食品、速冻食品等客家预制菜以及客家菜调味品等,扶持、培育客家预制菜品牌,打造客家预制菜示范企业,推动客家预制菜产业发展。

条例草案还提出,提升预制菜自动化、工业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和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梅州客家菜企业或者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推进中央厨房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客家预制菜产业链,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市、区)规划建设客家预制菜产业园,支持仓储冷链物流发展,培育跨区域的客家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龙头企业。

文/梅州日报记者:林德培

图/梅州日报记者:钟小丰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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