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农村进校园!梅县区扶大高管会掀起《民法典》宣讲热潮

掌上梅州讯  连日来,梅县区扶大高管会联合多个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送法进千家万户,共同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真正使人人学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力促《民法典》宣传走进农村。日前,扶大高管会所里村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万家活动,由驻村律师刘思瑶为大家详细解释《民法典》的组成和核心理念,通过列举案例,认真讲述民法典总则的八大亮点,包括胎儿享有继承权、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失能老人须监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等关系群众身边切身利益的民法规定。

另一方面普法教育走进校园。16日,扶大派出所联合梅县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梅县区禁毒大队与法院、梅县区检察院、梅县区司法局、梅县区教育局共同走进梅县外国语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并进行群众双满意调查和打击走私宣传单发放。





活动现场,民警为学生们普及关于《宪法》和《民法典》的一些适用范畴,通过简单的案例让学生明白,学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最后,为开拓学生们的视野,现场还有一个“模拟法院”开庭的场景,让学生们进行角色扮演,在演绎过程中,让学生们了解法院开庭的一些基本知识。此外,民警还为学生讲解毒品的害处,并教会其如何去鉴别毒品。

通过近段时间多措并举地普及《民法典》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帮助群众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发的意义以及法律知识点,在扶大高管会辖区内上下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促进群众知法、尊法、学法、用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温杰灵 林欢 潘思苑

图片由梅县区扶大高管会提供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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