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召开: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兴宁高质量发展

2月1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兴城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传达贯彻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梅州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兴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兴宁市政协主席陈日新,兴宁市委副书记朱志勇出席会议,兴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文波主持会议。

宋才华指出,过去一年,兴宁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执行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坚持严的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治监督更加聚焦,正风反腐更加有力,治理效能更加凸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取得新成效。兴宁市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宋才华强调,要一如既往保持严的氛围,推动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展现新气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梅州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历史成就,坚定严的信心决心,深刻认识大党独有难题,保持清醒坚定,明确职责担当使命,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增强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宋才华强调,要一刻不停秉持严的措施,在兴宁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发展中彰显新作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领悟精髓要义,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扎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这份所有领导干部的责任田、分内事,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兴宁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形成兴宁活力迸发的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一要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切实担负起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提高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能力。二要以更严标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找准问题,靶向纠治,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三要以更实举措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同时把好执纪尺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彰显执纪的力度温度,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四要以更大决心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在“不敢腐”上强震慑,在“不能腐”上扎牢笼,在“不想腐”上增自觉。五要以更大力度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加强派驻监督,不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六要以更硬手段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强化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罗文波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兴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梅州市纪委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一刻不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勇气激发强烈内生动力,为加快实现兴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兴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全体领导同志,兴宁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兴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各镇(街)党政和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兴宁市纪委委员,以及不是兴宁市纪委委员的市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兴宁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负责同志,兴宁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兴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等参加会议。

会上,罗文波代表兴宁市纪委常委会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兴宁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编辑:杨乔颖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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