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梅州这些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表彰


掌上梅州讯  1月15日,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交流总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验做法,部署有关工作,推动我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市委书记陈敏、省文明办副主任吴祖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张爱军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市政协主席陈建青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王庆利总结部署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副市长张晨部署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议表彰了2019—2020年度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签发《梅州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书》;平远县、丰顺县、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作会议交流发言。

丰顺县获评“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称号,吴祖清为丰顺县授牌

广东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代表上台领奖

各级各类文明家庭代表上台领奖

梅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代表上台领奖

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代表上台领奖



陈敏书记向各有关单位签发《梅州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书》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嘉应学院、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表彰名单如下

本报记者:钟智跃 刘晓娟

摄影记者:高讯

制图:颜诗华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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