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召开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确保顺利创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掌上梅州讯  15日,我市召开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总结近年来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爱军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王庆利,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春明参加会议。

张爱军对各级各部门有序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强调,梅州是世界客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客家文化是城市的根脉,设立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传承弘扬客家文化、增强民众客家文化认同感、建设客家人共有的精神家园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以前瞻性、战略性思维,系统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不断扩大客家文化传承传播的影响力。

张爱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创建标准和行动目标,明确机构职责,全面查缺补漏,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切实把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和省的验收。

张爱军强调,要解放思想,着眼长远,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一要加快解决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让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非遗传承人更好地参与客家文化的传承保护工作。二要谋划建设综合性非遗展示场所,让我市丰富的非遗项目、传统技艺、手工艺品更好地得到集中展示,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三要组织有影响力的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利用全媒体平台更好地宣传梅州的非遗项目。四要设立创作基地和大师工作室,更好地推动传统工艺项目资源的开发和能工巧匠的培养工作。五要进一步梳理优化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支持政策,为传承人在授徒传艺、交流展演、进修研习等方面提供便利。六要探索市场化道路,在客都人家等大型文旅项目中展示梅州非遗项目。

张爱军强调,近期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做好非遗项目存续状况评测和保护绩效评估;二要组织一次代表性项目集中展览展示;三要组织一次非遗项目保护成功案例的评选;四要创新非遗项目的新媒体传播,打造网红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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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互相依存的良性循环机制,成为一个和谐并充满活力的民族文化生态整体。

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岭南客家文化,是客家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和客家文化向外传播的核心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是于2010年5月由国家文化部批准设立的,2010年12月18日,国家文化部正式授予广东省梅州市“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称号,是广东第一个、全国第五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2014年2月,《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5)》(下称《规划》)正式对外发布。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的保护范围包括整个梅州市8个县市区,保护对象有4个,分别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实验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验区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历史遗迹,实验区内各级自然保护区。 按照《规划》,梅州将以“保护为主、活态传承、合理利用、重视发展”为总体思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群体为主体,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以文化空间和“文化质”为保护重点,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本报记者:罗诚浩 

通讯员:梅研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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