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大埔、梅县区获优秀~梅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梅州市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全市各地2019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五华、大埔、梅县等3县(区)考核等次为优秀,梅江、丰顺、兴宁、平远、蕉岭等5县(市、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据悉,市河长办组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初评、县级复查及反馈意见、市级抽查和复评等程序,对8个县(市、区)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个部分。

2019年,全市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主体责任,不断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统筹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全市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本报记者:李艳良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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