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春、罗活活谈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实施:立法维护国家安全势在必行

掌上梅州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下文简称“《决定》”)。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侨联副主席余国春和原广东省政协委员、香港梅州联会会长罗活活对此激动万分,第一时间对外公开发布了支持意见,并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从国家层面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余国春表示,这部法律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保持香港繁荣稳定至关重要,是关乎全体香港同胞福祉的重大决定,将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完善香港实施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

余国春告诉记者,去年6月以来,香港暴力激进势力和“港独”分裂分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不断挑战“一国两制”原则,风波至今仍未平息,香港的社会秩序、法治基石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和挑衅,尤其是在香港经历了数个月修例风波的当前,这个《决定》的提出审议势在必行,这也是每一个真正热爱香港的市民的迫切愿望。

罗活活同样力挺《决定》。得知消息后,她随即写了一篇《维护国家安全法是香港社会的定海神针》一文。“基于香港的现状,中央实施‘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合理合规的,是迫切必要的,是可行的。”罗活活说,2019年以来,香港现有的法律有部分没有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等破坏“一国两制”原则的行为没有受到法律约束,究其原因是法律还不完善。“因此,为香港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但不影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施,还会更全面、更充分地诠释基本法。”罗活活说:“我们坚信,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及时又必要的,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本报记者:林婉萍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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