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不停步 利剑高举扬清风!兴宁这样干

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日前在兴城召开。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指出,兴宁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纪律保障。

专项整治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近年来,兴宁通过持续严惩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努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为解决民生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兴宁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并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据统计,2019年共查处涉及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惠民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16宗,党纪政务处分208人,组织处理4人;其中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3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

兴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冯振表示,兴宁当前正在持续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强占或买卖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谋取私利的要严肃查处,对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同时探索加强镇(街)和村(居)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正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扶贫领域,兴宁市纪委监委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督办直查及领导包案制度,结合省定贫困村巡察“回头看”进行入户核查,建立起了义务廉政监督员、村监委成员反映问题的绿色通道,利用惠民信息平台大数据排查问题线索,使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无处遁形。2019年扶贫领域共立案30宗,党纪政务处分2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宗。今年,兴宁市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在深挖彻查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方面,兴宁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正风反腐结合起来,先后与政法、公安、检察联合建立线索移送、协调例会等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研判、会商,实现涉黑涉恶线索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送。2019年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精准监督

有效提升监督全覆盖

兴宁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职能,综合用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2019年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函询31人次,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谈话提醒2777人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1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449人次,占比92.9%。派驻日常监督发现问题149个,纠正130个,提出建议172条,推动监督全覆盖有效提升。

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13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思想包袱,6名过了问责期、表现好的党员干部得到了提拔重用。

同时,兴宁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做到查办案件重点盯住一把手、日常监督重点聚焦一把手、廉政提醒重点跟进一把手、巡察重点突出一把手、警示教育重点针对一把手、撬动主体责任重点压实一把手。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2019年组织8名镇(街)和市直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和评议活动,督促相关“两述”人员对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对“满意票”率较低的2位同志进行约谈。并加强一把手的廉政提醒,2019年约谈正科职一把手66人次,对新任市管一把手发送提醒函26份。

据介绍,兴宁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发挥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建议、民主生活会督导以及派驻和巡察等监督手段,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提高决策质量,防止权力滥用或腐败滋生寻租空间。主动适应大数据、互联网带来的技术革新,不断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纪,以公开透明促进公正廉洁。

巡察震慑

利剑作用日益彰显

2019年以来,兴宁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四个落实”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打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县级交叉巡察、对村巡察的“组合拳”,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

自巡察启动后,兴宁市已完成7轮常规巡察、5轮县级交叉巡察、5轮对村巡察、2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了20个镇(街)和41个市直单位,常规巡察覆盖率72.62%。延伸监督250个村(居),对村巡察覆盖率50.92%,对58个省定贫困村进行了“回头看”。巡察中发现问题共4194个,线索375条,推动查处118人。

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兴宁市坚持“两级约谈”与“三通报”相结合,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加强专项督导与日常督促,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前6轮常规巡察整改完成率91.99%,督促完善制度规定433项。第1至第4轮县级交叉巡察整改完成率为96.14%。对村巡察整改完成率为81.12%,责任追究整改不力的3人,巡察利剑作用日益彰显。

接下来,兴宁市纪委监委将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对村巡察和巡察“回头看”,高质量、有步骤推进巡察全覆盖。积极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政治体检。同时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健全整改公开和成果运用督办问责机制,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通报整改不力和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标本兼治

纠“四风”树新风

2019年,兴宁市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行为,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宗42人,通报曝光3宗10人。组织暗访110批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2个,责任追究8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公车管理、节庆展会活动等制度规定,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兴宁以典型大案要案为题材,拍摄制作2部警示教育片。投入100多万元建成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展览深入剖析该市近几年查处的30多个典型案例。发布了首部讲述兴宁苏区近代优秀党员的英雄事迹集--《英雄不朽 初心永恒》,作为兴宁市党员干部红色教育读本,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我们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抓典型促整改,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冯振介绍道,兴宁市纪委监委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镇村基层等,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商务接待、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探亲福利等制度规定。督促健全开会发文、调查研究、督查检查考核机制,纠正变相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并用好各种“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用好苏区文化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


本报记者:陈思杰

特约记者:刘海阳 钟思婷

通讯员:黄伟平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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