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不能到当地领执行款?蕉岭法院这个做法太暖了...

掌上梅州讯  2020年春节,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蕉岭法院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指挥下,充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协助兄弟法院办理执行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防控和执行两不误。

近日,该院成功协助深圳市龙岗法院对一起涉生命权案件发放执行款等工作,申请人当场领回40多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吴某、林某因与深圳某机械公司、深圳某物业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疫情防控期间,龙岗法院将余款全部执行到位,但两位老人不能亲自到深圳办理领款手续,承办法官亦无法前往蕉岭办理案款发放手续,而两申请人年事已高,不会使用微信、电脑等移动网络智能化软件来领取执行款,执行领款陷入困顿。

蕉岭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在接到龙岗法院请求协助发放执行款项等事项后,积极配合上级法院进行指挥中心的联调测试等准备工作。执行干警也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和安排相关事宜,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龙岗法院。同时,蕉岭法院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规定,对指挥中心进行全面消毒,对申请人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等,确保做到防疫、审执两不误。

在远程协助中,执行干警根据执行程序,积极配合,协助龙岗法院指导申请人核验、领款、书写收据和结案申请等,并将相关资料在镜头前出示及通过指挥平台将其扫描传送至龙岗法院。全流程画面高清流畅、语音对话实时清晰,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两位老人对能在疫情期间不用到深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顺利领到执行款感到由衷地高兴,对蕉岭法院的大力支持由衷感谢!

防疫关键时刻,蕉岭法院以实际行动彰显执行一体化协作精神,稳妥开展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廖键

通讯员:蕉岭法院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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