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时候了,把疫情当儿戏还在擅自营业 五华警方:拘留!

查处违法人员李某源

掌上梅州讯  2月10日,五华警方快速查处2宗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对2名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人员擅自营业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月10日10时许,五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水寨镇华一南路的一家酒店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营业。接报后,该局治安大队立即前往该酒店开展调查处置。

经现场核实,民警发现该酒店违反2月6日发布的《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号》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员工擅自营业,且接收32名旅客入住。民警对入住人员一一进行身份核实,耐心向他们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随后,民警对酒店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将该酒店负责人李某贵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违法人员李某贵拒不执行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于2月9日、10日擅自营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贵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日17时许,水寨镇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时,发现水寨镇工业一横街一门店聚集员工上班营业。随后,民警口头传唤李某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源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不能聚集人员,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心存侥幸,组织4名员工上班。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李某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对其他4人作出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千万不能将疫情当儿戏,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恶意造成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本报记者:刘野

通讯员:张汉光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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