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捐物方式公布!丰顺动员慈善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丰顺县实际,现就动员丰顺县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动员丰顺县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一、目标任务

倡导丰顺县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全国及丰顺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丰顺县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捐赠方式

(一)捐赠物资

请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直接与丰顺县红十字会联系,将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资统一寄到丰顺县红十字会

收件地址:丰顺县汤坑镇西市路79号

联系人:杨小龙

联系电话:0753-6622362,13450722079

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一次性鞋套、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防护眼镜、防护面罩、一次性工作帽、正压防护头套、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带滤芯)、一次性乳胶手套、红外体温检测仪、医用酒精等。现阶段暂不募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下一步根据需求再适时调整。

接收流程:捐赠方填写《捐赠意向书》(含物资名称、规格、保质期、用途及数量),并提供相应的品质完好、物资价值证明资料;对接确认需求后,将收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捐赠方,由捐赠方直接发往受赠单位或者发往丰顺县红十字会;丰顺县红十字会收到《捐赠意向书》且捐赠方已完成发货后,通过丰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拨付流程与信息反馈:物资接收方收到捐赠物资,按要求检验并完成清点,向丰顺县红十会出具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丰顺县红十字会收到物资接收方出具的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后,通过丰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以捐赠方填写的《捐赠意向书》、物资接收方出具的物资接收收据或证明公函为依据,向捐赠方出具由国家财政部门监制的“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捐赠资金

捐款方式:银行转账

接收单位:丰顺县慈善会

捐款账户1:丰顺县慈善会

账    号:80020000002253451

开户银行:广东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坑支行

捐款账户2:丰顺县慈善会

账    号:44189201040001569

开户银行:农行丰顺县城西支行

港币帐户:

捐款账户3:丰顺县慈善会

账    号:44189113040000444

开户银行:农行丰顺县支行

捐款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曾碧珍:15820359395  0753-6886193(0753-6686128)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防控新冠肺炎”。因银行划帐时没有地址记录,请爱心人士划帐捐款后务必复印汇款回执,并在复印件上附写捐款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后,传真到丰顺县慈善会,以便邮寄捐赠发票。

三、有关要求

丰顺县慈善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考上述要求进行。  

丰顺县民政局

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8日

本报记者:林玉莹 

特约记者:胡金辉 郑坤 叶思琪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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