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努力确保兴宁全市人民欢乐祥和过春节

1月21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研究兴宁市贯彻落实意见。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主持会议,市领导何建元、罗利娜、何志平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重整行装再出发,驰而不息做好主题教育的“后半篇文章”。

一要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诠释初心和使命。二要深入总结主题教育基本经验,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解决问题、推动事业发展作为根本标尺,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三要以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不断深化自我革命,持续修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营造兴宁苏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听取兴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梅州市有关会议部署,高度重视、加强研判,加大宣传引导,做足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应对预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按照六个“宁可”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防火、防灾、防疫、防乱等工作,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通报了兴宁市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兴宁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坚决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决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要主动服务“双区”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壮大规模,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茶罐子”等。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会议对春节前后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指出,春节临近,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正常运行。

一要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做好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确保安全零事故。二要开展交通运输专项安全检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执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证群众出行安全。三要切实做好社会面的防控和舆情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全市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四要扎实做好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稳价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市场货足、质优、价稳,满足群众衣食住行需求。五要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营造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六要认真开展暖企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大力开展各类乡贤走访和慰问,走街串户联络乡贤感情。七要带头做好并积极倡导市民参与“春节回家种树栽花共建美丽美好兴宁”活动,鼓励市民回家种树栽花,用实际行动为家乡添绿增彩。 八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做好应急值守。九要严格落实梅州市纪委《关于节日期间注意把握“亲”“清”政商关系的通知》要求,自觉抵制“七类”违规政商交往行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幸志坚 李志勇

图片:刘海阳摄

编辑:刘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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