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中共兴宁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将于1月11日召开

记者今日从兴宁市了解到,该市近日举行的兴宁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将于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召开,会期1天。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李希书记来梅调研讲话精神,按照梅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开足马力、全力以赴、砥砺奋进,推动兴宁苏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一是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九次全会和梅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二是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代表兴宁市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三是审议有关文件稿;四是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就经济工作作专题讲话;五是兴宁市委常委会就党建工作向全会作专题报告;六是审议通过全会《决议》。

来源:南方+

编辑:罗欢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