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这几家废品站老板吃到了“苦头”!

为了加强对辖区废旧回收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最近,梅江分局依照《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经营站(点)进行综合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西阳镇龙坑村梅湖路两家废品店老板钟某、邓某以及西清路一家废品店老板曾某,在经营中存在不按规定如实登记出售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店内回收物品杂乱堆放,消防设施配置不全等情况。据三人交代,因为贪图方便,他们在经营中从未使用过登记本进行登记。

随后,民警立即对三间废品回收经营站(点)的经营者进行教育,要求在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并对三间废品回收经营站(点)作出了停业整顿三十日的处罚。同时督促经营人员务必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注意用火用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民 警 提 醒

在经营废品回收经营站(点)时,经营者常会犯的错误包括无证照经营、堵塞消防通道、不按规定登记备案等,而废品回收经营属于特种行业经营的一种,必须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在收购废旧物品时,一定要问清来源,否则可能涉嫌销赃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于违反《条例》条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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