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暑期,如何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梅州提出具体要求→

掌上梅州讯 22日,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规范 2022 年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严防校外培训故态复萌。《通知》在夯实主体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抓好疫情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要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细化管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压减、清退现存学科类有照无证、无照无证办学机构。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优势,建立分片包干制度,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不定期巡查,确保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通知》强调,暑假期间,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和时间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重点检查机构防疫措施是否到位、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聘用无证人员和在职教师授课等情况,严查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严厉打击违反《梅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三十条》内容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完全不具备办学条件无证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正在办证的,必须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营业。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执法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形成联合执法工作闭环。对检查和投诉中查实的违法问题,要以案例形式通过媒体发布,向社会提醒。

此外,《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发布辖区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供学生、家长参考,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同时,要面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投诉电话,对暑假期间反映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及时受理并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县两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动态调整管理措施,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通讯员:冯伟

编辑:李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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