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梅州表彰一批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个人

掌上梅州讯   日前,市委发出《关于表彰2020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予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0个集体“2020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梁维等50名同志“2020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202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市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主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均达 100%。在这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决定》要求,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1+1+9”工作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守护好一方水土,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推动梅州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落实“六争六补”,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林丽妙

编辑:李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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